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政办〔2010〕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2007〕14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领导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
23海上搜救分支机构
24咨询机构
25现场指挥
26海上应急搜救力量
27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分析
32预警分级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支持系统
4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报告
41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
42海上险情信息的报告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险情初期的响应
52分级响应
53应急反应
54应急行动的终止
55安全防护
56信息发布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社会救助
63搜救效果评估
7应急保障
71应急准备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73应急力量和保障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75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
84解释部门
85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正确实施《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完善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效组织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海上搜救中心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协调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海上遇险人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权威性;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海上突发事件首先由发生地或相应海上搜救分支机构进行响应,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预警预防工作,保证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
(4)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团结协作。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机制;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参与搜救行动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