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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政办〔2010〕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2007〕14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领导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

  23海上搜救分支机构

  24咨询机构

  25现场指挥

  26海上应急搜救力量

  27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分析

  32预警分级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支持系统

  4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报告

  41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

  42海上险情信息的报告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险情初期的响应

  52分级响应

  53应急反应

  54应急行动的终止

  55安全防护

  56信息发布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社会救助

  63搜救效果评估

  7应急保障

  71应急准备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73应急力量和保障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75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

  84解释部门

  85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正确实施《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完善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效组织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海上搜救中心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协调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海上遇险人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权威性;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海上突发事件首先由发生地或相应海上搜救分支机构进行响应,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预警预防工作,保证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

  (4)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团结协作。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机制;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参与搜救行动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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