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政办〔2010〕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制定和发布
14权利和义务
15适用范围
16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22领导机构
23指挥机构
24成员单位职责
25现场指挥部
26专家咨询组
27应急救援队伍
28省应急指挥部联席会议
3防备和预警
31防备
32预警
4应急响应
41事故等级
42应急响应程序
5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
51事故报告
52事故评估
53指挥与协调
6应急反应行动
61应急反应行动流程图
62污染应急对策
63现场指挥的管理
64救护和医疗
6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6非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68新闻发布
69应急终止
610费用汇总、取证和记录
611应急总结报告
612事故应急后评估
7应急保障
71设备保障
72队伍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技术保障
75物质保障
76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测
82污染损害赔偿
83恢复
84污染物处置
85奖励与责任追究
9船舶污染应急区域性协作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102预案更新
103数量表述
104解释部门
105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保护我省海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事故损害,保障人身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建立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控制、降低或消除船舶污染事故损害;
(3)保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得到必要保障;
(4)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贯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船舶污染水域应急预案》、《
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0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防备、反应与合作议定书》等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