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方式的;

  (七)拟公开招标项目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报市招监办备案。

  第十二条 昆明市国有投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市招监办编制的示范文本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编制上述文件时,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条款应当作特别说明,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本办法所称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第十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应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7个工作日前停止答疑和修改招标文件,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和现场踏勘。

  第十七条 招标项目必须设置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作为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拦标价)须由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编制、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经编制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和所在企业公章后方可对外提交。

  招标人不得授意其委托的编制单位和人员抬高或者压低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