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计生委等11个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4项;
3.其他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也应当积极组织听证工作。除以上31个市级部门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2个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1项;
4.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等3个管委会及其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5项;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15项。
(二)重要事项公示
1.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滇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计生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等33个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1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0个部门(除特殊性质的部门外)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项。
2.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呈贡等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10项;晋宁、宜良、石林等三个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8项;东川、富民、嵩明、禄劝、寻甸等五个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6项。
(三)重点工作通报
1.上述市发改委等33个部门的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平均每月不少于1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0个部门(除特殊性质的部门外)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项。
2.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呈贡等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有不少于19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晋宁、宜良、石林等三个县人民政府,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每月有不少于17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东川、富民、嵩明、禄劝、寻甸等五个县(区)人民政府每月有不少于15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
(四)政务信息查询。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管理运行,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三个延伸”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0〕116号)文件进行。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应确保每天专线电话接通率在90%以上;对一天内出现两次无应答情况的单位进行问责;接通电话满意率在95%以上;凡是接到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到100%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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