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部门整体协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质量发展负总责,要将质量兴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兴业”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质量兴业”工作。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规定,鼓励企业加大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争创名牌名品和技术创新的工作力度。建立质量兴市考核奖励制度,市政府把各县(市)区、各部门质量兴市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2011年,设立“市长质量奖”,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引导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研制先进标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每年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对获奖单位,市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奖励政策。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培树典型、总结经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四)建立资金投入和创新激励机制
根据质量兴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对开展质量兴市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督促、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各项具体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鼓励和扶持企业优化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保证品牌战略推进、质量管理奖励、标准化战略实施等专项经费投入,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确保质量兴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畅通公众质量投诉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宣传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和整治工作经验,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质量兴县(市、区)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和实用有效的质量教育培训,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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