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及市政府开展的“双百工程”活动,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云南省著名商标,昆明名牌产品、昆明市知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出口商品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昆明制造”名牌名品。依托本地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战略带动作用,鼓励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促进产业集聚,做大做强我市支柱产业。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加强对自主品牌的保护和宣传,增强企业和全社会保护自主知名品牌的意识和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作为评价指标,加快制订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与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人网络登记、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大力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敦促各类企业严格守法经营,做到诚信自律。
(七)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围绕“四环十七射”工程、昆明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从项目规划到勘察设计,从材料使用到施工建造,从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在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八个百分之百”。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开展ISO9000体系认证,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惩罚制度,把质量业绩状况与市场准入、资质升级、招标投标、企业评优评先、个人执业资格准入等相结合。对建设市场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及住宅工程项目质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扩大工程监理覆盖面,使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工程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努力提高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性和优良率,打造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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