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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5. 市旅游局:负责对旅行社等涉外旅游机构利用出国(境)旅游渠道从事非法劳务输出情况进行查处。

  6. 市教育局:负责对出国(境)留学中介机构利用出国(境)留学渠道从事非法劳务输出情况进行查处。

  7. 市委外宣办:负责指导各新闻媒体对境外劳务输出广告的发布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工作。

  8. 市司法局:负责对劳务资质企业进行一次国际、国内有关法律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培训,负责制定境外劳务违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整治行动清查出的境外劳务事件,负责救助和经费保障工作。

  (二)各县、区工作职责

  各县、区政府是辖区内境外劳务输出行业管理和处置注册资质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业务引发劳务应急事件的主体。

  1. 对辖区内对外工程承包、境外劳务输出资质企业(下称“资质企业”)运营状况进行检查,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2. 将辖区内资质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合同、境外劳务输出合同、劳务人员名单及保险理赔合同备案登记。

  3. 对对外工程承包合同、境外劳务输出合同履行状况进行调研,对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进行动态信息收集,做到提前预警。

  4. 配合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对辖区内从事非法劳务中介宣传及非法组织招募、派遣境外劳务输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

  5. 在劳务人员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境外劳务输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风险防范和合法维权知识,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

  6. 处置辖区内因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原因引发的劳务事件。对涉及劳务人员跨区的劳务事件的处置,按《抚顺市境外劳务事件应急预案》(抚政办发(2010)67 号)“属地”原则处置。

  7. 妥善处置劳务人员的来信来访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 年12 月下旬)。召开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外派劳务资质企业、新闻媒体参加的抚顺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行动。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0 年12 月下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开展行动,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制定境外劳务事件处置预案。

  (三)专项整改阶段(2011 年1 月上旬)。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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