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


  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是对物业服务项目共用部分以出租、出借、经营等方式取得收益的财务记录,提供物业服务项目共用部分的经营状况。

  (四)物业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说明:是物业服务企业对整个会计期间内提供的重大管理事项和服务措施的文字描述,使业主全面了解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和资金流向。

  第五条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正文应当用A4纸打印,空格部分应当用钢笔(黑色墨水、蓝黑墨水)、签字笔或者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X”划掉,财务报表中未发生金额填写为“0”。

  附件: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11月15日)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明细等有关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参照本示范文本,结合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者删减,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撰写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示范文本)

  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 日会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        平方米。
  2.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填写):

建筑类型

总数量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月)

户数

面积

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别墅

 

 

 

办公楼

 

 

 

商业物业

 

 

 

其他类型

 

 

 

总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