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林政资源管理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的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承办林木采伐(采挖)、运输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稽查、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区划、调整;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监测和效益评价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意见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并监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林权交易、流转、保护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改革;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及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有关工作;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产业科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花卉产业、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林产品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行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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