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服务业行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抓手,切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加快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在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下,抓紧研究制订我市服务业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政策,加快推进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同价。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场、商贸商务、新型商业形态、软件等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扶持市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发展。
(三)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的产业化、社会化进程。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体育与事业单位中的营利性服务和非营利性机构改革工作。加大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力度,加快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破除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
(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抢抓国内外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重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服务理念和水平,体现战略性、导向性的优质企业和高端项目,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导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投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业外商投资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扩大业务范围。
(五)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和熟悉现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业人才,全面提高服务业人才素质,努力构筑服务业人才高地。组织实施“服务业赴港培训”等计划,切实加大对政府管理人员、服务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经营水平和管理层次。加快服务业专门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海内外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