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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

  二、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的基础性工作
  (一)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能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修订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330683)。审核同意后在各自网站公布。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见附件1)和责任单位(见附件2)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化建设,在全面梳理和审查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今年内都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并与已审查完善后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各自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为确保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运行顺畅,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部操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提供、收集、录入、保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内部分解程序,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员。要对各自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统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3、附件4)按季在下一季度的前5日内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级归口管理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归口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载体,加强网站和信息发布载体建设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和功能完善,切实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和后台维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门户网站为社会公共和政府服务的功能。要从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大对网站建设的经费投入和网络资源整合工作力度,适时升级改版,适时增加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和本部门公开目录和信息专栏标题相对应。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要明确栏目责任单位和栏目信息发布条数。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各部门子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的技术指导,进一步做好各部门子网站管理员账户密码的清理调整工作,确保网站规范安全运行。市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信息录入操作员,负责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录入发布工作,各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的信息录入操作员情况登记表请于9月30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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