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安办[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方案规定的时限将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宣城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和(皖安〔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规定要求,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部署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要求
自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这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将会深入基层开展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