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外经贸局、信息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以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吊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要予以取缔;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信息办、贸易局、外经贸局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
市经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办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资质,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市农业局要从种子生产源头强化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在粮食主产区,加强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种苗的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加大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性、群体性侵权、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规模性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发生;
市贸易局、发改委要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管理,完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体系和配送网络,防止侵权商品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市物价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信息办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杭州海关要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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