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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

  10.加大我省国外注册认证工作力度。有计划组团到重点国家和地区出访考察、宣传推介,做好对外注册的推荐和准备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畜牧、农业部门和申请企业要紧密配合,确保符合有关国家注册要求。
  11.切实做好农产品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各级政府要通过召开专项推介会和邀请政府、行业协会、国内外重要客户来我省考察等多种形式,把更多的出口企业、产品推介到国际市场。积极组织农产品企业到重点出口市场和国家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影响,提高我省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消费者满意度。
  12.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协会组织。加强对企业协会的引导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协调和管理的整体素质,避免恶性竞争的发生和蔓延;鼓励现有的专业协会和商会增加、加强海外联系机构,提高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支持外向型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商会充分运用世贸规则,积极开展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等活动,维护我省农业产业的合法利益。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3.对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借鉴外省经验,在出口企业基地建设、土地使用、绿色通道、税收、出口信用保险、投融资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对特色农产品、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整合相关支农资金,集中用于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培育、催生、引进一批新兴龙头企业。
  14.形成省部良好互动,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对我省农产品出口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外交涉和解禁力度,提高和保持我省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示范区建设、原产地注册和地域保护、国外注册认证、口岸大通关等方面继续给予更大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15.支持出口农产品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加强出口农产品实验室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实验室和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畜牧、农业系统实验室,增加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国家级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数量,构建我省重点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整体检测水平。加大出口农产品科技攻关力度,不断提高我省出口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
  16.在农产品出口集中的省辖市适时增设口岸机构,为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缩短验放时间,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17.建立促进河南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农产品出口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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