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10〕1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省农业产业优势,推动开放型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农产品出口的形势
1.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总产连续10年居全国之首。全省出口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开拓能力日益增强,农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农产品出口金额已从2002年的2.26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6.69亿美元,年均增长31.4%。但是我省农产品出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农产品出口现状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同步。主要表现在种养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种养殖源头安全控制薄弱,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宣传推介力度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方面。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外向型农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正确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农产品出口工作,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以区域特色农业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创新机制,调整结构,确保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农业外向度稳步提升,竞争力不断增强。
3.坚持以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中心,发展一批农产品出口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努力实现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和市场开拓上有新突破;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出口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企业落户我省;全力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58号),使我省农产品出口迈上新台阶。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4.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区域开发。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科学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全面参与”的区域化管理模式。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三者的责任,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和出口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
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0〕40号),进一步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