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0〕12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十二五”期间电力发展工作的领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南市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电力发展问题,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谌 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大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建设局局长)
杨少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亚(市经信委主任)
施有安(淮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王怀义(市安监局局长)
胡海军(安徽煤监局淮南监察分局局长)
梁广贤(市质监局局长)
杨厚昌(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向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厚敏(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程东矿(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吴治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陆瑞林(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朱秀岭(市水利局副局长)
沈光彩(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壮(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葆青(市环保局副局长)
林如荣(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道学(市市容局副局长)
张 健(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倪向农(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李 洪(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永光(山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束学叁(凤台县政府副县长)
吴淮君(大通区政府副区长)
吴怀旭(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
丁志武(谢家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廖继光(八公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海涛(潘集区政府副区长)
朱家新(毛集实验区工委宣传部长)
汪 洪(淮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欧庆和(淮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安明(淮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电网建设组、高危企业安全用电监督组、有序用电组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