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加强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凡从外市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达地区级公安机关在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材料,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跨市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批发企业为零售企业配送烟花爆竹必须使用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
㈢加强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据《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规定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审批,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对违规燃放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思明、湖里区非经市政府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非经本区政府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的,要严格依法处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不燃放礼花弹等超标产品,确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安监、交通、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行为,对行为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追根溯源,查清全部违法犯罪行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加强出口口岸查验工作,防止烟花爆竹瞒报蒙混出口,杜绝安全运输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