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增强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市级建立集自动气象站、通信、指挥、实景观测、视频天气会商、天气预报制作及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应急气象台,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根据需要配备流动气象服务设施。根据应急处置服务工作需要,建设市-县的视讯系统,提升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我市粮食安全稳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提高农村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基础。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综开发、水利、农业、气象、农机、教育、科技、广电、通信、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创新机制,完善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市政府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实现县市区、乡镇有分管领导,乡镇有气象协理员,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结合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相关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以县级管理为主,乡、村级自动气象观测设备维护、信息发布系统维护和气象信息员队伍以乡级管理为主。气象信息员的劳务补贴由县乡统筹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
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编制实施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三)科技支撑,提升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及综合防御技术的研究,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农业气象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和成果的共享。加强农业气象关键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建设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