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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宁夏大学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宁夏大学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10]70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宁夏大学申请艺术设计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学费标准的函》(宁教函[2010]176号)收悉。为了支持我区动漫产业的发展,积极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充分考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投入大成本高的特殊性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宁夏大学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二、宁夏大学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做好高校收费公示工作,将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在收费处醒目地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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