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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成农机〔2010〕1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7单位《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2010〕61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机系统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川农业〔2010〕 69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部署

  今年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九年,各区(市)县、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成都、促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标本兼职、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加强对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推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市农委决定成立以副主任吴远根为组长、副巡视员曾乐全为副组长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委办公室、机械化处、社务指导处、法规与行审处、畜牧兽医处、基础设施建设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械化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一)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培训讲座、安全知识下乡、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采取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贯穿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大力宣传各地创造出的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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