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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二是强化管理和监督。市校安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工期。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计划的落实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
  四是重视项目调整。对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或需调整的项目,抓紧以各县区政府名义报市校安办。市校安办汇总后,以市政府名义报请省校安办同意后,方可予以调整。否则,仍列入2010年考核目标。
  五是做好过渡预案。对可能在9月1日前无法完工的项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的过渡预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广大师生安全。
  十三、安全生产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4起,死亡119人,死亡人数占市全年控制指标260人的45.8%。2010年市安委会公开发布、挂牌督办的第一批20个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治验收销案13个,完成率达65%。
  (二)县区、行业情况。
  上半年,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超过50%(含50%)的县区有:长江大桥开发区、鸠江区、镜湖区、南陵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半年,火灾事故、建筑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工商企业事故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详见附件25)。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巩固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重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安全资格培训,对各县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强化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落实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任务,对照《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五是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第一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验收销案工作,着重抓好第二批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和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同时抓好《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通用安全标准》和《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应急处置(保障)方案》的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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