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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二)县区、部门情况。
  上半年,三县廉租住房实际开工23.28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39%。其中竣工4.97万平方米,已实物配租115户,占任务数的15%;市区(含部门)廉租房开工面积31.5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44%。其中竣工2.56万平方米,已实物配租188户,占任务数的21%;县区、部门廉租房建设排名前三位为市重点局、鸠江区、繁昌县,后三位的为市建投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详见附件18)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督查,实现从立项到建设、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挂牌、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精品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是确保在建廉租住房房源不流失。严格执行市政府与各廉租住房建设责任单位签订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对所有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再用于拆迁安置,保证今年和明年省政府下达的竣工总量和实物配租任务数能够完成。
  三是尽快补差补缺,保证建设总量与申报项目相一致。廉租住房已经用于拆迁安置的,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尽快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完善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对不符合保障标准的,要尽快进行项目调整,补差补缺,适度扩大廉租住房在新建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房项目中的配建比例,并优先建设,弥补项目缺口。
  四是推行分层次保障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将经济园区或相关县区的部分廉租住房调整为社会公共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品种,扩大政策受益面。
  五是加强安置房研究和分析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各区应对拆迁规模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超前规划安置房建设工作,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
  六是完善建设程序,确保安置房建设交付的顺利进行。各区应尽快完善用地、规划、质检、施工等手续,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安置房产权登记工作的困难。
  七是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应加强安置房部门和拆迁部门的协调,在拆迁、安置、建设三个重点环节形成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形成合力,防止脱节,进一步强化报表工作,细化公示工作。
  九、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统计,上半年,小麦种植面积较去年同期增加9.78%,总产5.81万吨,增长9.18%;油菜籽面积较去年同期下降8.14%,总产6.64万吨;国家级12万亩优质油菜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扩初设计;全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2家,经初步审核公示的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 404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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