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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芜政〔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芜湖崛起,现将2010年上半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减排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降幅居全省第7位;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3%,实现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的节能目标,任务艰巨;我市SO2排放量15977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73%,达到减排进度要求;COD排放量22669吨,比去年同期上升1.97%,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达到节能目标进度要求的有芜湖县、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弋江区;未达到全市平均降幅水平的有弋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由于缺少基础数据,暂时无法测算);SO2达到减排进度要求有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繁昌县;COD减排芜湖县超额完成减排进度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昌县、南陵县没有达到进度要求(详见附件1、2)。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严密监控。节能减排目标完成难度较大的县、区,对部分高耗能或限制类落后产能企业采取停产检修和限产等措施。
  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三是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发挥各级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力争早建成、早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的定期督查和调度,同时开展监测、监察,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责任主体,切实强化运行监管,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
  二、招商引资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6.29亿元,同比增长43.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1.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76.6%,比去年同期上升7.1个百分点。全市实际利用内资547.88亿元,同比增长61.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4%;实际利用外资39227万美元,同比增长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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