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对小额采购项目试行网上在线询价交易。积极利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平台和注册供应商的信息资源,创新采购模式,设立自由交易平台,发挥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主动性和积极性。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协议定点项目除外),经省财政厅批准,可采用网上在线询价方式实施采购,但不得指定单一品牌。具体操作方法是,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平台自行向网上的注册供应商进行在线询价,并在报价最低的前3个供应商中选择其中1个为成交供应商,但如未选报价最低的,需说明理由;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应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网上在线采购。网上询价采购原则上要求向中小企业定向采购。注册供应商也可利用该自由交易平台,发布产品促销信息,提高采购单位对网上注册商品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20.全面实行对供应商的诚信考核。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进行网上注册入库,由采购单位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如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据实在网上予以记录,并由系统实时根据其采购合同金额、采购单位的满意度评价以及诚信记录,分别计算该供应商的业绩分和诚信分,最终以诚信指数的形式予以反映,实现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长效管理。注册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组织机构均应当根据诚信指数的高低,给予评标价或总分值±5%之间的增减值或加减分,鼓励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
21.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网上监督预警系统。通过政府采购网上预警监督系统,对每一个采购项目从预算执行确认到采购交易、资金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实时跟踪,并结合已有的网上数据资源,重点对采购项目的执行审批、交易过程、行为方式和采购结果等异常情形进行预警,协助采购组织机构进行科学决策,引导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将加强对各采购当事人的效能预警,如省财政厅、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出现未及时办理的事项的,系统将予以事前提醒和事后警告,对其中无故严重延期的项目,将明确延期责任,在网上公开通报,提高各当事人的效能意识。
22.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数据的一体化。当前重点要做好政府采购内网系统中的采购预算执行数据,与财政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政府采购外网系统之间的相关数据的安全、准确和畅通交互。同时要加快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从系统数据底层彻底解决目前存在数据交互问题,并加强财政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外网系统软件之间数据接口开发和新旧系统转换中的数据安全迁移,防止因信息数据交换不畅而影响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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