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阜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特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阜阳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洪洁和市公安局副局长程曙光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
三、治理范围
1.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录像厅、中小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含托儿所)、养老院、体育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
4.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四、治理内容
全面检查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