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家庄市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873号)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发改投资〔2010〕553号)收悉。根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家庄市万成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单位为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石获路以北、西三环以东,东邻植物园街、西邻省物资储备总公司、南邻裕华区职教中心、北邻于底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于华苑三期廉租住房项目占地23.01亩,建设廉租住房714套,总建筑面积37611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33417平方米、地下和公共设施建筑面积4194平方米;住房最大套型建筑面积49.3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6.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