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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进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系统,选择下载并填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3、企业对现场日常检查、指导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进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系统,在统计报表列表中选择下载并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

  4、2010年度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

  (1)无工程项目的;

  (2)有工程项目,但均在外省市或境外的;

  (3)只有在建工程,而无竣工工程的。

  应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进入“项目类”栏目,点击“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进入 “企业登录”窗口,在网上填写“企业项目情况年度声明”,打印后盖企业公章上报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部门。

  (二)考核部门汇总

  1、区县安监站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新)窗口进入,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统计报表中下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汇总表》和《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声明汇总表》后,填写完整并打印,上报市安质监总站。

  2、外省市驻沪建管部门及各协会在填写《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汇总表》(详见附件)后,上报市安质监总站。

  五、考核要求

  (一)企业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工地竣工的相关手续(网上及书面),并按时、如实上报考核资料。

  (二)各考核管理部门应以沪建建管【2009】64号文规定的优良率和合格率为确定企业考核结论的基本依据,对优良率和合格率均符合规定的企业,结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日常对现场检查、指导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得出最终结论。

  (三)区县安监站、外省市驻沪建管部门及各协会应梳理本单位管辖的施工企业清单,做到事先告知,事后督促,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六、考核结果

  (一)对达标企业从2011年2月10日起逐批予以网上公布。

  (二)对未公布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并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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