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10]1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9】64号)文件要求,结合2010年本市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
(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委托相关协会:
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万航渡路888号14楼C座,联系电话:52375378);
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企业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联系电话:65225006)。
(二)各区、县安质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以下企业(含二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若无驻沪建管部门的外省市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三、考核时间
(一)2011年1月10日前,企业完成自我考核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核部门。
(二)2011年1月20日前,各考核部门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填报
1、2010年度企业在沪竣工工程(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工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
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进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网上申报”系统,在统计报表列表中选择下载并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竣工评定表》。
2、按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标准,企业进行年度自我评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