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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职工转岗培训安置补贴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转岗培训安置补贴是用于用人单位内部职工转岗培训安置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和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用人单位职工转岗培训安置补贴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人)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

 

上年核定缴费基数(万元)

 

上年实际缴费额(万元)

 

转岗培训人数(人)

 

培训工种(岗位)数(个)

 

培训时间(天)

 

转岗安置人数(人)

 

转岗安置工种(岗位)数(个)

 

变更或续签劳动合同期限(月)

 

申请补贴标准(元)

 

申请补贴总额(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复核意见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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