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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百村泥草房整村整屯改造试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百村泥草房整村整屯改造试点的通知
(黑建村[2010]34号)


各市(地)、县(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部署,经各市、地推荐,在全省选择了100多个泥草房改造整村、整屯推进试点,对“百村”试点的改造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百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百村”都编制了建设规划,但由于这些试点村多数都是承接撤村的任务,要根据调研情况,抓紧组织修编扩大规模的村庄建设规划。规划要与接纳撤并村屯结合,留有足够的承接余地,要充分考虑扩大后的综合服务功能、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等规划问题。
  二、加强农房设计工作。凡是在“百村”新建住房,都要有设计图,尤其是楼房要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图纸,还要经有关审图单位进行审查,没有设计图的泥草房改造不予审批,要坚持高标准的规划,高水平的设计、高质量的施工推进“百村”改造。住房设计要造型美观、平面布局合理、使用功能齐全、节能省地,要把“百村”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住房与环境相协调的秀美村庄。
  三、加快“百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百村”建设充分考虑到扩大规模所需的基础设施,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加快供水、排水、道路、路灯、垃圾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地提高“百村”的承载能力。
  四、深入开展“百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省委的要求,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加强“百村”的整治工作,把道路两旁、村庄四周、房前屋后都要开展绿化美化,布置好庭院,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街路有人管理,垃圾有人清运、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场地,禁止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地下排水要有化粪池,禁止使用地下渗水井排水,防止地下水源的污染。
  五、加强服务和指导力度。各地要派专人负责“百村”改造建设,深入“百村”,帮助“百村”解决规划、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专门培训“百村”管理人才,请专家讲授建房、规划和村庄整治等方面的知识,帮助放线、测量和指导他们建设节能住房,调动广大农户建房的积极性。各地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推进“百村”改造与建设,利用两年的时间,把“百村”建设成为全省农村泥草房整村改造的示范典型和吸纳撤并自然屯的“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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