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政府为加强对本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苟仲文 副市长
程红 副市长
副组长:戴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彦 市商务委主任
刘振刚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严力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寿全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万新恒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润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东波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公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成贵 市农委副主任
许康 市商务委副主任
叶重辉 市文化局巡视员
赵广朝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毛羽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灏 市国资委副主任
宋京雁 北京海关副关长
饶立新 市国税局副局长
卜祥来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永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娉 市质监局副局长
伦立广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丁百之 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野霏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振江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潘新胜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宝金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福义 市药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