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组要把主要工作放在学校。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校长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随访学生或问卷调查等(形式由各督查组决定),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开展“减负”工作情况。
(四)督查中发现有违背“减负”精神或弄虚作假的事实和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反馈我厅。我厅将根据有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它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一式2份并电子稿报送我厅督导处(字数在2000字左右),重点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违规查处以及督学责任区责任落实情况。联系人:省教育厅督导处陈常龙,电话:0571-88008892。
(二)专项督查工作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省有关规定住宿、用餐。各督查组成员的住宿费、餐旅费按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严格执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不搞应付、不弄虚作假,积极做好配合和迎检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长抓不懈、标本兼治,坚决把“减负”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全省中小学“减负”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中小学“减负”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批(11月29日-12月3日)
宁波市
组长:郑阿天 省督学、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组员:万小峰 省督学、温州市教育局督导处长(13806884298)
赵桂芳 温州市教育局中教处副处长
金 戈 省特级教师、温州市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杨昌奎 温州市教育局小教处干部
嘉兴市
组长:朱沛夏 省督学、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徐振华 省督学、台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13857689963)
叶良武 台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罗炳满 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张秋萍 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干部
绍兴市
组长:姜鸿勤 省督学、杭州市教育局督导处长
组员:汪之汉 杭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
叶 春 杭州市教育局督导处副处长(1358811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