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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

  (三)督查组要把主要工作放在学校。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校长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随访学生或问卷调查等(形式由各督查组决定),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开展“减负”工作情况。
  (四)督查中发现有违背“减负”精神或弄虚作假的事实和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反馈我厅。我厅将根据有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它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一式2份并电子稿报送我厅督导处(字数在2000字左右),重点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违规查处以及督学责任区责任落实情况。联系人:省教育厅督导处陈常龙,电话:0571-88008892。
  (二)专项督查工作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省有关规定住宿、用餐。各督查组成员的住宿费、餐旅费按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严格执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不搞应付、不弄虚作假,积极做好配合和迎检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长抓不懈、标本兼治,坚决把“减负”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全省中小学“减负”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中小学“减负”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批(11月29日-12月3日)
  宁波市
  组长:郑阿天  省督学、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组员:万小峰  省督学、温州市教育局督导处长(13806884298)
  赵桂芳  温州市教育局中教处副处长
  金 戈  省特级教师、温州市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杨昌奎  温州市教育局小教处干部

  嘉兴市
  组长:朱沛夏  省督学、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徐振华  省督学、台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13857689963)
  叶良武  台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罗炳满  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张秋萍  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干部

  绍兴市
  组长:姜鸿勤  省督学、杭州市教育局督导处长
  组员:汪之汉  杭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
  叶 春  杭州市教育局督导处副处长(135881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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