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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融支持铜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金融资源配置倾斜。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申请总分行直贷、系统银团贷款或单列规模。优先保证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三、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六)优化信贷服务流程。适度扩大铜陵分支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限,适时设立专营服务承接产业转移的信贷审批机构,减少逐级审批环节。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决策服务效率。

  (七)加快金融机构创新步伐。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规模企业,开发适合铜陵示范市企业特点和产业转移需要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订单、保单、仓单等质押贷款,推广商标权、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开展出口退税凭证质押贷款、长三角区域企业异地付汇集中备案等试点。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市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铜陵中支、铜陵银监分局每年组织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评选活动,对金融机构每项创新的金融产品予以奖励。

  (八)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创新对接形式,提高对接效率,进一步完善金融超市工作,不断加强“网络金融超市”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四、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九)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步伐。支持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等形式实施再融资,企业将再融资所筹集资金80%在市内投资的,其募集资金所投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享受我市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加快企业上市进度,力争铜都阀门申报材料2010年年底前上报中国证监会。继续做好上市项目库动态管理,今明两年对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积极落实我市已出台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对企业因上市而补缴的税费,省级返还和市级以下留成部分全额奖补原企业股东。

  (十)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铜设立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在铜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新构建的自用办公房房产税按收入归属5年内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十一)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保险公司要针对承接产业项目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承接产业转移需要的保险新品种。大力开展重大项目、科技、“三农”、出口信用保证、旅游等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对企业出口信用保费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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