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中开展一次节日消费知识宣传。各地要采取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集中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加强消费引导,提高群众识假、辨假、防假、打假的意识和能力,震慑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户。
(五)集中调处一批消费申诉。各地要加强节假日12315值班,畅通消费申诉渠道,优化消费申诉办理流程,减少办理环节,直接向工商所分流一般性申诉件,集中力量及时、高效、稳妥地调处节日消费纠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监测重点品种食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烟酒茶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及营养保健食品等品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两节”食品市场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下架、退市、销毁。二是加强散装食品日常监管。工商所应当每周对散装食品开展一次以上快速检测。对快速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同类品种的监管。对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凡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三是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二)加强肉类市场监管。各地要把肉类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城乡集贸市场、大型宾馆、饭店、大中专学校、城乡结合部肉类零散经营点作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做到“一日三巡,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进货渠道关,对上市销售的猪肉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确保其来源于正规、合法的定点屠宰点;二是严把猪肉检疫关,无论是鲜肉或冷鲜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不得上市销售;三是严把市场交易关,在每个市场设置复秤台,提醒消费者及时复称,严处短斤少两行为;四是严把猪肉质量关,猪肉摊点必须具有必要的卫生防护和保鲜措施,确保冷鲜肉不脱离冷链环节销售,隔夜肉保鲜不受污染;五是严把售后服务关,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各地要强化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巡查,加大对涉及旅游经营事项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把严厉打击非法旅游营运车辆、黑导游和黑旅行社以及在景区(点)销售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旅游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披露违法经营方式,提高旅游者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各地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巡查,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安监、质检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销售点的安全管理,巡查中,发现的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和经营销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及时整改,对发现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销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通知和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