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智能安全监管。利用RFID、传感技术对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实施监测管理,实时监测采集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信息,建立智能安全监测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物联网发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产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省市沟通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国家物联网发展战略部署,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制订物联网发展规划和政策。抓紧制订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扶持物联网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有关规划和政策,省市共同推动物联网发展。选择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物联网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大力推进实施。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学研、技术改造、现代服务业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物联网发展。支持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物联网重点项目应用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物联网发展的重大专项支持,扶持物联网产业园区建设。
(四)大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物联网人才培养,以产业园区和高校为依托,建设物联网技术人才培训基地。鼓励物联网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作用,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办物联网企业。引导和支持物联网企业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采用期权、股权等方式吸引和稳定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优化物联网发展环境。加快建立物联网安全监管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监管和保护。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制定,推进接口、协议、安全、标识等物联网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建设产业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拓宽投融资服务渠道,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物联网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六)加强应用推广和政策宣传。通过评选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扩大物联网的应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省发展物联网的政策措施,广泛普及物联网知识,在全省营造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