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建委呈报的《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
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
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四部门《关于转发〈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0〕161号),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有序、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发展为目的,把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完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机动车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近期着力做好规划编制、为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提供依据;加大鼓励政策,推动社会投资建设;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为下一步开展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以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按照《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要求2010年年底前拿出阶段性成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及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