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开展的“双十乱”治理工作,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净化市场,优化环境。
一是重点对“黑导”、“野导”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是打击“黑车”,规范旅游车辆和出租车辆的经营;(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是打击兵马俑周边地区、火车站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无照经营、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围追兜售、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是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黑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五是规范旅行社经营,打击“零负团费”,清理和处理旅行社虚假旅游广告行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工商局)
六是整治各种以烧高香、占卦等形式欺诈游客钱财为目的坑客宰客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宗教局)
(二)进一步提升景区的服务水平
1.加大A级景区标准的推广力度,指导其对道路、通讯、残障设施、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进行重点加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要求所有A级景区向游客免费提供宣传册或宣传品,对景区解说系统要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对解说词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景区讲解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三)进一步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
1. 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制定和实施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标准的量化考核与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及信息,引导并促使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2011年世园会举办前,对所有旅行社实行等级管理。(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管。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旅行社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其作为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旅游团队行程电子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四)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1.努力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大我市交通信息服务的力度,重点做好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置、公共场所图形符号的规范、城市国际化语言氛围的营造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旅游局)
2.加快旅游道路建设。特别是做好城市主干道和城区与旅游景区连接道路的建设,不断增加连接各大景区的观光巴士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在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设置中适当增加交通信息的比重。(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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