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为相关系统开发维护和工作推进提供经费保障。一是积极申请政府专项资金,用于本级配套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二是按照互惠共赢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有关资金流专户存储于工商银行,工商银行为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提供必要支持。三是建筑业企业出资,用于购置自身管理所需硬件设施和维护系统运行。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督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好落实实名制一卡通的建筑企业,在招投标、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落实不好的企业,可采取暂时停止工程招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等限制措施。各地要研究制定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实名制推行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工作机构要每季度通报本地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效果较差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
各地在工作推进中,如存在什么问题,可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反馈或咨询。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唐 彬 电话:0311-87904195
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谢 莉 电话:0311-66001323
省建设信息中心 李 斌 电话:0311-87805225
附: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正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梁 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增学 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
成 员:王毅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处处长
徐兴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郁达飞 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时玉军 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主任
郭建军 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王现利 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王毅忠和徐兴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郁达飞、时玉军和郭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制定推进办法、培育劳务企业、加强劳务分包监管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工作。
技能培训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和省建设培训中心牵头,负责制定建筑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考核和岗位证书考核发证办法;制定建筑农民工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为通过培训的农民工颁发上岗证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建筑农民工持证上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