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建市〔2010〕68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银行各市分行: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谐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河北省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
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争议和工资纠纷,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建人函[2006]8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在全面总结提炼邢台市推行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实名制及“一卡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关爱弱势群体,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按照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原则,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监管方式创新,完善监管制度,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促进建筑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利用2-3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实现劳动用工、出工记录、工资支付和现场监管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基本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筑工程非法劳务分包和转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消除因劳动争议或工资纠纷导致的不良突发事件;建筑劳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持证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