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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 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兰州、平安兰州的有效载体,对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具体目标: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体系,信息渠道畅通,运行良好,监管作用有效发挥;基层(乡镇、街道)逐步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档案;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般性事件报告及时,处理妥善。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基层监管队伍
  各县区以“一专三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
  (一)在各乡镇(街道)逐步设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兼任站长,具体负责监管站的各项工作。
  (二)在各乡镇(街道)配备1名产品质量宝全监管专干,在各村(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信息员、社会监督员, 逐步形成“一专三员”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网络。
  协管员、信息员、社会监督员要从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中选聘有一定文化程度、政治素质较高和工作能力较强人员,实行兼职服务。
  四、明确基层监管网络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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