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引导农牧区金融机构加快自身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支付清算渠道的同时,加快自身系统建设,向农牧区延伸支付系统网络,2011年底实现辖内网点全部加入行内综合业务系统,使目前仍手工核算的10个网点实现电子化核算。新设农村信用社网点及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必须实现与上级机构的清算网络连接。邮政储蓄银行农牧区网点要逐级开办金融对公结算业务,以弥补农村信用社结算网络覆盖率不够这一不足。鼓励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3有效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逐步改善农牧区用卡环境。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积极协调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合理规划,逐步向我省农牧区银行机构延伸服务。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省内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城乡有别、改善结构、分布推进”的原则,调整城市和农牧区ATM、POS机具、支付通转账电话等设备的布放比例,逐步扩大对农牧区设备的投放力度,不断改善农牧区银行卡受理环境。至2012年底争取实现全省农牧区ATM和POS的布放目标,为农牧民逐步养成银行卡消费的习惯创造基础条件,并逐步实现国家和省内各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七)强化风险防范,增强支付服务环境安全性。
1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风险预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有效防范支付结算业务风险。要注意加强代理业务管理,妥善处理支付结算纠纷,维护支付结算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农牧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心。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监督作用,依法加大对农牧区支付结算业务的监督力度,引导农牧区金融机构不断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农牧区支付结算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2认真落实制度,健全防控措施。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ATM、POS机具的监控与维护,确保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加强与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防范和打击支付领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农牧民使用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八)加强宣传培训,重视教育引导。
加大支付结算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培训模式。要面向农村企业、养殖(种植)专业户、个体农户等重点进行宣传,引导农牧民逐步熟悉和掌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方法。同时,开展面向基层银行网点业务人员的支付结算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支付结算业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支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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