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
(十)着力加强对各种垄断性、强制性价费的监管,再次组织对涉及投资和招商引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采取减免、缓征、停收等措施,设置弹性幅度的,一律执行低限标准;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采取价费承诺、收费权质押贷款等方式,鼓励项目投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处、住房旅游服务价格处、石油交通商品价格处负责)
(十一)重点打击价格卡特尔,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价格垄断行为;专项开展行业协会、质监、交通运输等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整治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或指定服务地位强制或搭车收费,切实规范强制性和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牵头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任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处、住房旅游服务价格处)
(十二)落实促进就业和扶持低保困难群体各项价费政策;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积极研究采取相应价格措施,促进住房、汽车、电信、家电、旅游等消费;配合国家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切实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及景点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不断优化旅游市场价格环境;认真清理规范涉及家电、摩托车购置、使用等相关收费,促进和带动农村消费需求。(牵头单位:住房旅游服务价格处;责任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处、石油交通商品价格处、价格监督检查局、综合法规调控处)
五、认真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
(十三)抓好36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组织对各地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是否执行零差率以及使用范围和比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联系点制度,切实搞好价费公示等基础工作,对每个试点县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专人蹲点跟踪调查,确保基本药物各项价格政策执行到位;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在全省公立医院选择50个病种,与卫生部门一道确定临床治疗路径,制定单病种收费标准,积极开展按单病种包干收费试点。(牵头单位:医药价格处;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局)
六、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