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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阳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阳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安政文〔201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市政府决定建立安阳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
  实行综合治税,是对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和完善。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完善的税源控管网络体系,实现涉税信息的及时传递与交换,从而达到控管税源的目的。实行综合治税,可以拓宽税源控管的渠道,丰富税源控管的手段,拉长税收征收管理的链条,实现对税源的全程监控,确保应收尽收。
  二、实行综合治税的目标
  实行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重的转变。
  三、建立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税收工作的领导与协调,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姜海军兼任。办公室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交流组、法制监督组。
  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抽调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并组织落实,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准备有关材料,协调组织全市性的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协调成员单位间的涉税事宜。
  信息交流组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供电公司、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海关等掌握涉税信息的部门和单位组成,牵头单位财政局。负责定期提供与税收征管相关的信息,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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