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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安政文〔201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禁毒部门按照市禁毒委统一部署,立足本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多策并举,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打击、预防涉毒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扩大了我市禁毒工作成效。但是,受全球毒品泛滥、国内新型毒品蔓延、诱发毒品违法犯罪因素大量存在等大环境的影响,我市禁毒斗争形势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医疗等各种手段,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时刻关注毒情形势,经常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涉及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经常性深入实地督导检查,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禁毒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健全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的基础上,将禁毒组织机构延伸至乡(镇、街道),在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当地的禁毒工作。各县(市、区)在2010年内至少选择一个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建成社区戒毒试点。
  二、进一步形成禁毒工作强大合力
  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任务的通知》(豫政办〔2009〕146号)要求,切实履行好禁毒职责任务:公安部门要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宣传禁毒工作,积极刊播禁毒公益广告,使禁毒宣传教育成为日常性工作;发改部门要把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促进二者协调发展;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政策,编制本级禁毒经费财政预算,指导、监督下级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禁毒工作经费预算。公安、卫生、教育、文化、工商、安监、邮政、药监、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管理,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活动整治,针对在校学生、青少年、妇女儿童的禁毒宣传教育,吸毒人员的收戒、脱毒治疗等工作,在全市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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