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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行动纲要的通知

  按照“一条主轴(情侣路与珠海大道城市发展主轴)、两大板块(东部板块、西部板块)、三区一城(香洲城区+横琴新区+西部中心城区=新的主城区)、若干组团(与产业园区相配套的城镇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快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坚持“高端起步、双轮驱动、合理布局、集聚发展”的基本方针,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现代产业格局,近期形成以“双港”(海港与空港)产业园区为龙头的“4+4+1”园区发展格局。东部突出山、海、城有机统一的城市特色,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创造条件加快珠海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把珠海东部地区打造成为融高端服务功能、高尚居住功能、高雅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走廊和金色海湾。珠海西部地区则充分利用水网纵横、沙田连片的水乡特色,形成滨江田园城市风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医药产业、游艇产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临港、临空经济,使之成为珠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0年,在全市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社区、城镇和村庄,成为全省宜居城乡建设的先进城市。

  实施优居、安居、乐居、宜居、康居五大行动计划,提升城乡自然与人文素质,构建“绿色城乡、宜居珠海”。

  (一)实施“规划先行优人居”行动计划。

  1.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从广度与深度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城乡空间全覆盖;三是实现各区镇分区规划或镇总体规划的全覆盖;四是实现全市124个行政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全覆盖。

  2.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根据《珠海市“三旧”改造规划》,采取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在全市推开“三旧”改造工作。按照“局部试点、结果可控”的原则,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力争一年内初见成效,二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年内实现大改观。

  3.加强与规范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明确珠海市与区镇的规划管理权限,明确乡村规划的责任主体、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主体和乡村规划实施监督的主体。

  4.开展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计划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城市规划与设计评选活动,提升珠海的规划与建设品位,突出珠海的滨海城市特色,擦亮珠海浪漫之城品牌。

  (二)实施“住有保障安人居”行动计划。

  1.加快推进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精神。完善和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切实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继续落实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各项要求,规范建设标准、规范供应对象、规范上市交易管理。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使更多低收入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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