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商务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0〕51号)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你校《关于原有专业继续使用的申请》(黑商务校字〔2010〕24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2005〕44号文件精神,鉴于市物价局哈价行发〔2007〕31号文件有效期已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一)会计电算化、会计(会计与审计方向)、会计(财务管理方向)、会计(初级会计师方向)、会计(税务代理方向)、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安装与调试方向)、计算机应用(服务外包定向就业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络游戏开发方向)、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店长)、市长营销(经理)、市场营销(黑地寒土企业就业班)、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与旅游管理方向)、旅游服务与管理(旅行社计调方向)、酒店服务与管理、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旅游韩语)、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文秘(速记、速录、企业文员)、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酒店英语与管理方向)、国际商务、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400元。
(二)工艺美术(装潢设计与制作方向)、美术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方向)、美术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制作方向)、数字影像技术、动漫游戏(动画设计与制作方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算与施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