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将我市建成符合低冲击开发要求的生态示范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至少达到80%,其中可替代城市自来水供水的水量达到20%,其余以河道景观水的补水为主。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系统科学的城市雨水和再生水供水系统,形成“分质供水”的城市供水体系。
(三)基本原则。
1.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要在全市域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和非水源地的小型水库、山塘及河道等收集的降雨,经适当处理,送入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加以利用。此举具有较高规模效益,便于管理,将是我市今后雨水和再生水开发利用的主体和发展方向。同时注重在单个或某几个建筑物中单独设置雨水和再生水系统。
2.远近结合、逐步转型。要结合实际,立足长远开展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建设工作。现阶段雨水和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用水,以解决当前我市水环境污染问题;未来主要用于工业冷却用水、电子工业的初级原料水、冲厕、空调冷却以及绿化、道路浇洒等城市杂用水,以获取更大的水资源补充。
3.加强研究、安全使用。密切关注雨水和再生水的使用安全研究,加大技术攻坚力度,完善运营监管标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雨水和再生水的安全使用。
三、注重规划引导控制,做好建设管理工作
(一)高标准规划。进一步理顺现有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利用等规划与雨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关系,加强用户调查研究,加快编制出台雨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编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雨洪利用与防洪排涝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利用雨洪资源;处理好再生水利用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城市河道上游的污水处理厂应提高出水标准,达到河道景观水再生利用的水质要求,在确保水污染治理效果的基础上,实现再生水经济、高效、低耗利用;处理好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的关系,通过通盘考虑、统筹调度,最大限度降低利用成本,提高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在城市建设区推广低冲击开发理念,在生态控制区通过扩建、新建水库,丰富雨水资源。拟订近期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厂站和管网建设,完善雨洪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研究制订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引导鼓励使用雨水再生水。
(二)高起点建设。要将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建设计划中统筹开展,确保实现四个同步:一是符合规划的再生水利用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建设;二是雨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网与城市道路、供水管网的新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三是相关的雨水利用工程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要同步建设;四是符合规定的雨水和再生水利用项目与自来水供水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