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深府〔2010〕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我市水资源保障能力,现就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意义
水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市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70%以上用水靠市外的东江引入。按实际人口计算,目前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足16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2和广东省的1/11。近年来,随着东江沿岸其他区域的强劲发展,我市新增境外引水难度越来越大。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总需水量将达到26.20亿立方米,境内可开发利用水资源3.33亿立方米,境外可引水量15.93亿立方米,需水缺口达6.94亿立方米。在构建开源节流并举、外引内蓄并重、开发保护并进的传统水资源保障体系基础上,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力度,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难题,构筑完善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市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市一直密切关注国内外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进展。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积累,目前我市的节约水资源、合理开发水资源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已较为成熟,雨洪、污水资源利用潜力巨大,再生水回用、雨洪资源利用技术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较好的经济基础和较强的公共财力也为开发雨水和再生水资源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但我市的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在政策系统配套、规划建设、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等方面还处在较低水平,制约了水资源保障能力的有效提升。我市各级政府和水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对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投入,创新机制,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及现代化先进水资源保障体系的要求,以节约水资源和减少废水排放为重点,统筹推进雨水资源化开发利用与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工作,构建分质供水系统,推广以低冲击开发为特色的雨洪利用,实现水资源的综合保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不同层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