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决定>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78.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和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经信委)
  79.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主要流域内各市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及水权交易办法。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企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物价局)
  80.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企业超能耗产品电价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81.深化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加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探索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82.大力发展碳汇林业,积极探索建立省内森林代保机制和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省林业厅、省发改委)
  83.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项目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省建设厅、省农办、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84.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资本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权再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节能减排。(省金融办、省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省保监局)
  85.继续抓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86.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绿色节能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8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立法。(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法制办)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