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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Ⅲ级响应: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州(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Ⅳ级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2 分级应急响应
  4.2.1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州(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省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并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预案。
  4.2.2 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Ⅱ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州(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省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由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如事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且当地政府有能力组织救援的,可以不启动本预案或部分启动本预案。
  4.2.3 Ⅲ级以下应急响应: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当发生Ⅲ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 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的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省安委会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州(市)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的请求,由省安委会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3)应省安委会办公室建议,由省安委会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4)省人民政府可以直接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 应急行动

  5.1 预案启动
  预案启动后省安委会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人应急响应状态和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成员名单。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5.2 应急行动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省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由各组组长立即确定工作组成员并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由各组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省安委会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工作。
  (3)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与省安委会办公室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工作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省安委会报告。
  5.3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应急处置现场的工作以属地为主,凡是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 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由现场指挥部根据救援情况和依照应急终止条件作出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省政府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终止程序图见附件3)。
  6.1 应急终止条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 应急终止程序
  应急处置符合应急终止条件时,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有序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有关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设备撤离现场,并做好善后工作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在应急终止后24小时内写出现场应急处置书面报告,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理
  7.1.1 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2 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7.1.3 环境保护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要指导当地政府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7.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事故调查及经验教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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